现在的大学好象都是为情侣们建的,校园里谈情说爱的人力资源和环境配置都相当丰富,那些刚脱离10年寒窗的大学生们象飞出囚笼的小鸟,红男绿女们在这片最适合恋爱的天空,很少不春情萌动的,有了情、有了冲动、有了时间、有了心情、也有了钱(当然是可怜的父母为自己的那份“享受”买单),于是他们相互之间在传递“性”息:小鸟恋爱了,蚂蚁同居了,苍蝇怀孕了,蚊子流产了,蝴蝶离婚了,毛毛虫改嫁了,青蛙也生孩子了,连螳螂都有二奶了,你还在等什么呢?
大学的恋爱或许是最纯洁的恋爱,无须考虑现实的基础,据对我所教的6个班级(大二和大四)女生的调查,正在恋爱的和已经恋爱过又分手的比例高达75%。在校大学生的恋爱已经不再停留在情感和精神层面,而是“更上一层楼”,大学生婚前性行为,同居现象已经不再是对与错的问题了。
据一项有10多万女生参与的调查中,“当您的恋人向您提出婚前性行为的要求,您将采取什么态度” 其中表示答应或可能答应的大学生竟占56%;在回答“只要确立恋爱关系,就可以发生性行为”这一问题,接受此观念的大学生占58.5%,在回答“您有过和异性同居的行为吗”问题时,表示“有”的女生竟高达67.3%。我随机问过一个女生,她的回答更令我吃惊:“在大学里都谈恋爱,没有谈过恋爱的只是很少的一部分。没有不想谈的,除非他有问题。而恋爱过的,很少没有同居过。”(注:本文的同居泛指婚前性行为)
日前,广东省性学会对全国24个省市2000名大学生做了个调查,调查显示:赞成大学生同居的占28.4%,任其自然的占57.6%,明确反对的占13.5%,换言之,86.5%的大学生,对大学生同居现象表示宽容和默认。
在这项调查的基础上,人民网推出了《女大学生未婚同居者62.4%表示后悔,对大学生未婚同居现象,你怎么看?》截至9月5日23时,63.7%的网友反对大学生未婚同居,认为学生还是要以学业为重。
在另外一个子项调查中,男性学生在放纵自己的同时,对未来的配偶的贞操看得却非常重要,53.4%的男生不选择与非处女结婚.同时,76.6%的女生认为同居对自己的身体产生了严重的影响,62.4%的女生对自己的同居行为表示后悔。
从这项调查中我们可以看到,男生向女友提出性需求,往往出于肉体的享受,而很少是出于本爱,而这种满足一旦新鲜感过后,又会带来爱情的危机,调查显示,恋爱的一个月内提出性要求的占45。36%,半年内提出性要求的占83。02%,而67。3%的女学生之所以接受,主要由于以下几个原因:1)禁不起男生的死磨硬泡;2)自己也想去尝试禁果;3)是一种对“爱”的证明方式;4)已经是“非处”了,多一个无所谓;5)感情发展的必然结果;6)“不在乎天长地久,只在于一朝拥有”的爱情观念。
那么“献身”的结果又是如何呢?据统计,维持大学生恋爱的平均时间不超过180天(半年),******走入婚姻殿堂的不超过10%,这就意味着90%的大学生都不是把贞操献给自己最终的丈夫。回到前面的数据,53.4%的男生不愿选择“非处”女性做妻子。这无疑就给女性留下的阴影。
同居=爱情+性+金钱+怀孕……有过1年以上性交往的,怀孕的比例极其高,以至在各大学里,避孕套成为畅销货,在南昌,几乎所有妇科类的医院,都把广告打到了高校(南昌大学附近的网吧用户卡均被仁爱女子医院无痛人流包了,几乎开往南大的所有公交车体上都是无痛人流的广告)。怀孕的女生或许是最痛苦的,堕胎对身体的伤害也是******的,即使堕胎了,她还得在体育课上蹦蹦跳跳,还得跟其他同学一样,吃着没有多少营养的饭菜,还得去上课,而最终还是要和那个让她怀孕的人分手。身体的伤痛或许可以复原,而心理的阴影却是一辈子抹杀不去。
我不反对大学生恋爱,毕竟大学的恋爱是最纯洁的;甚至也不反对“试婚”,只有“同居”“试婚”才能够学会体贴,学会将来家庭所需要的那种和谐。但******是无性的婚姻,“无性”能够使爱情更加长久。
校园爱情与同居对多数大学生来说,不过是一次随意的情感宣泄,寻找心理上刺激和生理上的满足。或作为炫耀的资本,或是无聊中打发时间的一场游戏。校园里每天都上演着爱的悲欢离合。一年年过去,这里风物依旧,人物常新,而故事大同小异。******留下的是每一寸偏僻的角落都留下了自己的脚印,经过丰富多彩的校园生活和复杂的情感体验,我们长大了,成熟了。当我们毕业后走向社会的同时,就会从爱情幻梦中醒来,变得现实,过起平凡的日子。我们内心深处仍留恋大学时光,因为最美好的青春和爱情都留在那个时候,但我们知道,毕业工作以后,生活将从绚烂归于平淡,那时,平平淡淡才是真。 (摘,修改)
圣经明言:“婚姻人人都当尊重,床也不可污秽。。”(《希伯来书》13:4)。真正的性爱和享受,唯有在神圣的婚姻盟约中才能得到保证和满足。若想绕过神圣的婚姻和誓约,走捷径进入男女共同生活的同居状态,那麽正如事实所证明的,最终“生命无法承受之痛”将伴随一生。在短暂的过去之後,将长久地品嚐苦涩、无奈、忧愁和伤痛等的苦果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