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日,笔者从连云港市民政部门获悉,截至10月底,今年连云港共办理结婚登记59038对,离婚登记7100对,与去年同期相比,离婚率增加12.2%,其中新浦区离婚率达到28.1%。
近年来,连云港离婚者逐年增多,离婚率呈逐年上升趋势。据介绍,离婚人员主要分为几类:******大类是在1980年后出生的,离婚率占45%,主要原因是闪婚闪离;第二大类在1970年至1980年出生的,离婚率占29.68%,主要原因是第三者插足、******;第三大类在1960年至1970年出生的,离婚率占20%,主要原因凸显在感情不专一、婚外情、不务正业;第四大类在1950年至1960年出生的,离婚率占10%,主要原因是长期家庭矛盾积压而引起的感情破裂。
就连云港离婚者增多的原因,市婚姻登记处负责人认为,现在夫妻双方就子女安排、财产和债务等达成协议,材料齐全的情况下,很快就可以办妥离婚手续,不再像以前需要单位协调、出具证明等。单位“干涉”减少,离婚自由度加大,是离婚者增多的原因之一。此外,从离婚者的情况来看,结婚两年内便离婚的居多,结婚初期双方需要磨合,而这段时间也最容易产生思想、习惯等方面的分歧,双方交流沟通少,也是导致婚姻终结的一个原因。
相关人士表示,离婚率的上升,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们思想解放,更加追求自由和高质量的婚姻家庭生活,但同时也带来一定的社会负面影响。一方面,父母离婚对未成年子女心灵上产生极大的伤害;另一方面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,婚姻的解除,使一部分人陷入痛苦之中,酗酒、打架,甚至报复“第三者”的现象屡见不鲜。同时,离婚率的上升也反映了部分人群婚姻观念和法律观念的淡薄。(朱萍 吴淑珩 张巧女)
本文选自:连云港苍梧晚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