娇宠儿子的事,人们广为所知。在气势汹汹的“片面追求升学率”的潮流涌动中,又产生了一种娇宠学生的现象。那就是对成绩好的学生一好百好,不管犯下多大的错误,也总要为其开脱,使其免于处分。这种现象不予纠正,则势必造成对人才的危害,导致误入岐途,甚至误国误民。
古人的“棒头出孝子,娇子无益郎”,其错误在于它滥用处罚,滥用强权,施行暴力,缺乏一种理性的,民主的,诱导性的教育。现代教育讲究民主平等,尊重学生,不打骂学生,这句话自然不被认可。但审慎思之,这句话中所蕴含的深刻哲理,是绝不能忽视的。那就是对孩子的教育要从严,对孩子的过错决不能娇宠放纵,姑息迁就。
对学生的教育,我们一向坚持正面引导,正面教育,让学生知道怎么做,做什么。这应该是正确的。但学生在成长过程中,由于种种原因,出现一些偏差,犯一些意想不到的错误,是在所难免的。我们不仅不应视而不见,也不必感到惊讶,更不必讳疾忌医。相反,我们应以积极的态度正视事实,教育诱导,根据纪律进行处分,让他们知道哪些事不该做。
处分是一定的单位、组织设置的,对自己成员的纪律、规范、要求的触犯者采取的行政性措施。它带有一定的强制力,具有一种警示性,启迪性,从根本上说是一种严厉的教育举措。对其他成员也有一种警示、规箴的作用。它不同于处罚,被处分的对象所犯的是一般的过失或过错,违背了组织的纪律要求,有危害但不严重。而处罚的对象所触犯的是法规,对单位和组织有较大的危害,所以要“罚”。
在学校,“处分”对于那些劣迹斑斑,冥顽不化,视校纪如儿戏的学生具有一种冷峻、严厉的威慑作用,保持了组织纪律凛然不可侵犯的威严。处分告诫错误学生,悬崖勒马,迷途知返,是唯一正确的选择,洗心革面,改邪归正是唯一正确的道路。处分更会触动这类学生,防范、杜绝其进一步走向犯罪、深陷泥坑而不能自拔。
娇宠学生的老师,只看到了“处分”的严厉性,冷酷性的一面,却忽视了它的教育性,温和性的一面。因而怕成绩好的学生背了处分,会影响前程。所以百般掩饰,为其开脱。传统教育,历来重视对人才的教育培养,讲究德才兼备。现代中国更把“素质教育”纳入教育发展纲要,着重人才素质的培养,讲究全面发展,而不是分数******。所以我们对于成绩好的学生绝不能护短,而要关心他们的道德品质修养。让学生接受处分,未来会走得更好。
学生有错误很少是故意的。作为老师要用一种民主平等、和缓的态度理性地去进行教育,帮助学生分析形成错误的主观客观原因,指出错误的结果对他人对组织以及对自己形成的种种危害。不仅要使其减低抵触、对抗情绪,而且要使其接受批评,知道什么是错,错在哪里,为什么错。从而深刻地认识到错误的实质,正视现实,承认错误,改正错误,轻装前行。至于有些错误,严重触犯校纪,伤害他人,性质严重,要进行该当的纪律处分。对此,我们更要动之以理,晓之以情,使其心悦诚服地接受处分。在此过程中,学生一定会在内心深处产生激烈的思想斗争,明辨是与非,认清善与恶,懂得邪与正。最终弃恶从善,改邪归正。这个过程,学生会产生承认错误的勇气,下定改正错误的决心,坚定走好未来的信心。乃至形成服从真理,勇于承担责任的可贵品格。
相反,对学生的错误不管不问,或文过饰非,学生要么不知道犯了错误,要么产生一种侥幸投机心理。有正义感的学生会长期负疚。本来投机的学生更会变本加厉,形成投机性格。即便真成了什么“人才”,也不过是像禹作敏、文强一类的蛀虫,凌驾百姓之上,为害一方。
处分的教育性还在于不仅让学生认识到所犯错误的危害性,牢记前车之鉴,而且通过错误和挫折使学生明白,每个人都是社会的一分子。在其社会中,每个人的所作所为都会受到舆论,道德,法律等规范性的制衡和约束,而不能随心所欲,为所欲为。尤其在当今的法制社会中,必须牢固树立法律观念,具有守法意识。
学校的纪律是对整个学生群体而设的,并不针对某一些人,成绩好坏并不能决定是否受处分。好生差生我们都要一视同仁,不能厚此薄彼。否则,对一些学生偏袒溺爱,其实是害,正所谓“娇子无益郎”。成绩差,遵守纪律不会受处分,成绩好违犯纪律也应处分。甚至可以说好生更应从严,毫不姑息造就,这才是真爱,才是真正的重视和关心。响鼓加上重锤,他们的路才能走得更远。
处分是非常严肃的事情,不能滥用。它是教育的手段,而不是目的。我们一定要认真慎重,本着教育为主的原则,抱着关爱学生的诚意,治病救人的诚心去处理问题。处分的条款和办法,要提前让学生了解明白。一旦遇到问题,我们要认真审慎,研究讨论,切实掌握处分的度,完全做到实事求是,恰如其分。如此,才能切实起到教育警示的作用,使犯错误的学生吃一堑,长一智,从而更健康的成长,更理智的生活。如此,我们的教育也才更加完备,更加卓有成效。 |